新華社北京2月21日電(記者劉慧 劉羽佳)2月21日,在最高人民檢察院、中國證監會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,證監會發布第一批行政指導性案例。
證監會副主席李明在發布會上表示,這4宗案例涵蓋財務造假、欺詐發行、內幕交易、操縱市場等主要違法類型,體現嚴肅整治重點領域違法行為的決心,彰顯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平穩運行的監管態度。
李明說,對于執法個案中的證據采信、法律適用、法益平衡等具體問題,證監會在依法行政前提下,更多站在保護投資者的角度,既做好“技術判斷”,更做好“價值判斷”。
“隨著近年來監管執法效果的不斷顯現,資本市場生態出現了積極向好的諸多變化,‘愿意來、留得住’的市場氛圍日益濃厚。”李明說。
他強調,證監會將不斷提升違法違規線索發現能力,壓降辦案周期,提升辦案質效,對欺詐發行、財務造假、操縱市場、違規減持等惡性違法重拳出擊,從嚴懲處,持續鞏固并不斷加強資本市場執法高壓態勢,繼續發揮好與司法部門、金融監管部門等相關各方的治理合力,共同護航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。
證監會處罰委辦公室主任何艷春在發布會上表示,本次是證監會首次發布行政指導性案例,既是具象化展示近年來的監管執法成果,也是樹立執法“標桿”發揮示范引導作用,更是宣示資本市場嚴監嚴管的鮮明態度。
何艷春說,本次發布的行政指導性案例有3個特點:一是體現“長牙帶刺”、有棱有角的從嚴基調;二是體現精準追責、“過罰相當”的法治理念;三是體現嚴而有效、以案促治的執法導向。
在談及證監會對財務造假、操縱市場的打擊情況時,何艷春介紹,2024年證監會對財務造假案件案均處罰金額1577萬元,同比增長12%;對7起案件按照法定高限處以罰款,同比增長75%。2024年,證監會對42起操縱市場案件作出處罰,罰沒金額49.5億元,同比增長42.2%,其中千萬元以上罰單占比41.9%。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